1月23日,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与香港证监会讨论复牌事宜的最新进展。 相关公告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证监会已与汉能薄膜发电达共识,定下两个复牌必要条件。 据了解,证监会将运用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对公司五位现任及前任董事展开民事法律程序,五人同意在证监会展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的民事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证监会寻求的法院命令。 对此有分析人士称,根据相关条款表述,本次民事程序并不涉及操控价格、虚假交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此前市场猜测的问题。证监会依据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名为“在对上市法团的成员等的权益有不公平损害等的情况下的补救办法”。 而另外一个复牌条件,则是汉能薄膜发电需要发布一份“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等资料,作出详细披露。 汉能薄膜发电表示,正在准备披露文件,包括已委聘财务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以及委聘核数师对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016年10月发布的一份公告显示,汉能薄膜发电已委聘其核数师对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届时,审核报告将成为披露文件的一部分。审核报告并不一定需要“无保留意见”报告。 公告指出,披露文件将需要提交到证监会,证监会将根据相关规则考虑汉能薄膜发电的复牌申请。 汉能薄膜发电在今天的公告中还表示,公司“已经并将继续竭尽所能,努力达成证监会对本公司提出之上述复牌条件,让本公司股份可尽快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恢复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适时对复牌进展发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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