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法制网和百合佳缘集团共同举办的“互联网婚恋交友安全及平台责任座谈会”在北京圆满落幕,会议邀请了各行业专家对现今存在的互联网婚恋交友平台隐患进行层层剖析,并发表独特见解,其中就包含婚恋平台信息审核难这一大问题。然而,维护互联网婚恋交友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多方合力。 其实,婚恋网站注册会员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了。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1818黄金眼”栏目就曾报道过一起互联网相亲被骗事件: 杭州的小吴通过世纪佳缘认识了一位女孩,介绍的时候说这位女孩很优秀,既是北大硕士毕业,又是一位董事长的千金。小吴感觉条件不错,就开始和对方约会,总共跟对方见了3次,花了近3万元钱,女孩第二次见面就要求送戒指,第三次见面就要求送项链,后来对方母亲生日还要求送礼金,他越来越怀疑这个女孩的身份。 经过核实,这名女孩既不是北大硕士,更不是什么董事长千金,她目前离异还有两个孩子。最终,平台对小吴进行了3倍赔付,并对信息造假的女方提起诉讼。 自以为找到“真命天女”,却不料落入“爱情圈套”。 婚恋平台骗局多是审核不力还是另有隐情 婚恋交友平台认真审核平台注册人员信息似乎是一个假命题,没有人愿意将真实的、具体的个人信息公布至网上,除非是公众人物。相比于婚恋交友平台个人信息审核难问题,用户想要避开真实身份注册非常简单,正因如此,也让不法份子钻了空子。 此前国家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协调多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然而,依然存在信息审核漏洞问题。 对于目前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难以有效获取的现状,政府有关部门、婚恋交友平台应如何推动信息的互通,特约评论员黄莉玲律师表示,作为婚恋网站是互联网+这样一个新型业态的结合,对于行业自身的发展,它是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婚恋幸福以及社会和谐的。所以,我们一方面呼吁平台网站自身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然后做到尽到法律责任;另外一方面,因为这是一个作为民营公司,对于公民信息、公民隐私查询的权利确实受到了我们法律的监管,所以,为了保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应当是更多的加强互联互通,然后建立完善这个信息沟通渠道,尽早的实现我们这个信息完善查询的渠道,别让我们的恋爱变成了陷阱。 信息审核难乱象平台应付何种责任 消费者在交友平台上由于用户的信息不实,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婚恋交友平台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特约评论员黄莉玲律师表示,我们说婚恋交友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的是一个中介服务,那么,按照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个交友平台应当尽到勤勉尽责合法的谨慎的审核义务。在法律的框架范围之内,如果由于在这个婚恋平台没有尽到这样一个尽职尽责的审查义务,导致消费者遭受到损失,那么,在民事法律范畴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黄莉玲律师还表示,我们在婚恋交友平台的经营过程当中,我们听到的或者看到的很多反馈,还是说有些这样的工作人员存在着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这样的一个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对于这样的一个方式,我觉得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应当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个工作人员和诈骗份子有过这样的共同共谋的话,那么他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婚恋交友平台的未来需要多方合力 虽然问题不断,婚恋交友平台依然是很多单身人士寻觅良缘的重要途径。加大对会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会员身份审核制度,监控和剔除不法份子应成为各婚恋交友平台主要着力点之一。除了婚恋网站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落实依法监管责任,加快实现婚姻信息全国联网,以科学的、法治的手段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在此问题上,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在婚恋这方面,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诚实信用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也希望平台,包括征婚者和求婚者都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去接受一些服务或者去要求一些服务。 此次座谈会上,互联网婚恋交友平台龙头企业百合佳缘集团针对用户信息审核问题,率先做出表率。针对以上问题,百合佳缘集团的措施是:第一,加强黑名单、灰名单制度,将不良用户黑名单信息以及不良信息数据库与广大同行共享;第二,针对小吴事件组织成立专门针对身份信息资料真伪情况的稽查小组,门店负责人亲自登门致歉,按照服务合同金额的三倍对吴先生进行补偿;第三,呼吁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完成联网查询,避免出现部分人隐瞒婚史情形的发生;第四,建立新的数据征信系统和学历验证流程;第五,完善线下门店工作人员问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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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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