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联美控股(600167)旗下江苏联美的一起行政审批及行政复议案件。因泰州市政府违反排他性条款引入生物质发电同类项目,在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斡旋并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江苏联美决定提起诉讼。 2006年,联美控股全资孙公司江苏联美与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总投资4.2亿元。该项协议的第三条与原料供应有关,并含有排他性条款。当地政府同时出具了情况说明,承诺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引进或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但2015年6月,新三板公司源怡股份(831702)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源怡也在泰州落地了一个生物质发电项目。江苏联美认为,泰州市姜堰区引进的这项投资严重违反了联美中国于2006年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 今年6月,在泰州市政府批复了源怡股份的项目后,江苏联美提起行政复议,随后泰州市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审批不变。今年9月,江苏联美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提起诉讼。 联美控股董秘刘思生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江苏联美自2007年至2010年主要做燃料收集站建设,共建设了40多个收集站,主厂区建设于2010年10月启动投资建设,截至目前总投资4.2亿元,2012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2012~2014年经历了大额亏损,目前勉强维持盈利状态。 联美控股2017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目前总装机容量为79兆瓦,其中,江苏联美装机容量30兆瓦,发电量为2.03万千瓦时。联美控股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76亿元,其中江苏联美所在的江苏地区贡献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6.88%。 刘思生表示,对江苏联美公司来说,源怡股份项目的投建将会带来公司生物质燃料无法保障的风险。由于泰州医药高新区无农业资源,毗邻的海陵区为主城区,高港区农业资源相对较少。因此,江苏联美的燃料主要来源为姜堰区、泰兴、兴化及江都、江南等地区。随着医药高新区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增加,燃料短缺将会加剧,同时也带来了燃料成本的急剧上涨,无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充足燃料,因此无法保障医药园区工业企业的正常、安全、稳定、低成本使用蒸汽的需求,进而影响医药园区企业的正常生产及招商引资等。(记者 欧阳春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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